孕妇在什么情况下需要接受引产?

发布于 2024-05-05 11:22

妊娠12-24周,用人工的办法中止妊娠叫做妊娠中期引产。这一时期的特点是胎盘已经形成,胎儿较大,骨骼变硬,娩出时需要充分扩张子宫颈。另外,由于子宫增大,子宫壁充血变软,手术时容易损伤子宫壁,因此中期引产要比早期人工流产难度大,并发症多,故应尽量做早期人工流产。那么,什么样的孕妇需要做引产呢?引产后又要怎么样保养呢?

什么情况下需要做引产?

1、患慢性肾炎的孕妇

患有肾炎的在怀孕后更会加重肾脏负担,促使各种症状加重,不利胎儿的生长发育和母体的恢复。此种情况应当及早引产,结束妊娠。

2、宫内死胎

如果孕妇感觉胎动消失,经医生检查确定胎儿死在宫内者,应立即引产排除死胎,以保孕妇生命安全。

3、有重度妊娠中毒症的孕妇

病症发生在妊娠中期和后期,孕妇全身小血管收缩,出现血压升高、头痛头晕、呕吐、下肢水肿、小便排出蛋白,经过治疗后病情无好转,如其继续妊娠时容易发生抽搐或胎盘与子宫壁容易提早剥离,可引起子宫大出血,并会发生胎儿缺氧甚至有死亡在宫内的危险。所以在重度妊娠中毒症的情况下,应该引产。

4、胎儿畸形无法生存者

以超声波等法检查,发现胎儿严重畸形或胎儿不能生存者,也需立即引产。

5、羊水过多的孕妇

孕妇羊水过多时,子宫底会急骤升高,压迫孕妇的胃,甚至使心脏移位,常会导致孕妇心悸、憋气,难以平卧,影响睡眠和饮食。如经医师确诊为羊水过多致使孕妇恶性反应及胎儿畸形者,应立即引产,终止妊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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