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细介绍慢性疲劳综合症诊断及鉴别诊断

发布于 2024-03-28 13:18

现在人们每天都面临着巨大的压力,忙忙碌碌工作,身体很容易出现疲劳,时间久了得不到缓解就出现了慢性疲劳综合症,严重影响身体的健康。那么慢性疲劳综合症该如何诊断与鉴别呢?本文将为您详细的介绍,跟随小编阅读下文吧。

诊断:

1988年美国疾病控制中心正式命名了"慢性疲劳综合征",并拟定了CFS的诊断标准,包括2个主要标准、11个次要标准和3项体征标准。1991年3月国际健康学会再一次讨论了CFS的定义,并对1988年的诊断标准加以了补充,进一步除外了心理疾病患者和扩大了CFS的诊断范围。1994年,美国疾病控制中心对CFS的诊断标准作了修订,得到了国外医学界的公认。其内容如下:

1.不明原因的持续或反复发作的严重疲劳,持续6个月或6个月以上,充分的休息后症状不缓解,活动水平较健康时下降50%。

2.同时具备下列症状的4条或4条以上,持续存在6个月或6个月以上:记忆力下降或注意力不集中;咽喉炎;颈部或腋窝淋巴结触痛;肌痛;多发性非关节炎性关节疼痛;新出现的头痛;睡眠障碍;劳累后持续不适。

3.需要除外:

原发病引起的疲劳,如甲状腺机能减退;失眠引起的疲劳;药物副作用所致的医源性疲劳;

临床诊断明确,现有医学条件下治疗困难的一些疾病持续存在引起的慢性疲劳,如乙型肝炎病毒感染者;

过去或现在主要诊断为精神抑郁性情绪失调或具有忧郁症特征的情绪失调,各类精神分裂症,各类妄想症,各类痴呆,神经性厌食或神经性贪食;

病前两年至今有各种不良嗜好,嗜烟、酗酒等;

严重肥胖,身材指数大于45。

鉴别诊断:

如诊断标准所诉,慢性疲劳综合征当与其他疾患引起的疲劳症状以及精神疾患引起的神经精神症状相鉴别。

复禾健康网小编温馨提示:如果您日常经常出现疲惫的症状,那么可需要警惕慢性疲劳综合症了。这时您是需要及时做诊断进行科学治疗的,千万不要拖着错过最佳的治疗时间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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