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早期用热水淋浴或洗澡对胎儿不利

发布于 2024-05-01 13:44

浸泡热水浴对孕妇,特别是怀孕3个月以内的早孕妇会带来危害,这种危害直接影响胎儿的生长发育,严重的则造成畸形儿、低体重儿或低能儿。

经过大量的动物实验研究和对人类的流行病调查,人们逐渐认识到孕妇在早孕期如受到生物性的有害因子如病毒和细菌的感染,或物理性的有害因子如洗过热的热水浴、夏天中暑、高温作业、剧烈运动等,都可使孕妇体内产热增加或散热不良而致高热。早期胚胎生活在高温环境下,极易受到伤害,特别是胎儿的中枢神经系统最易受到损伤,从而影响胚胎的正常发育造成畸胎。

在国外,有人对生无脑儿的产妇追问早孕史,发现仅有洗热水浴情况,而无其他不良接触史。美国一位儿科专家调查怀孕期每日在热水浴中维持40--60分钟的妇女,畸胎发生率明显升高。

当然,不是每个洗热水浴的孕妇都会造成畸胎。这是因为,每个人对有害因子的敏感性不完全一样,有的人比较耐热,体温不容易上升;而有的人在外界温度还不是很高时,体温已随之很快上升,造成对胚胎的损害。另外,虽然是同样的水温,但洗澡时间长短不一,怀孕时间长短也不尽相同,所以受害的程度当然也会有差别。

为了提高人口质量,减少畸形儿出生,孕妇在早孕期,特别是从末次月经第一天算起的第6~12周内,应避免洗热水浴,尤其不要洗盆浴,洗澡时间也不宜太长。应尽量避免剧烈运动或高温作业,避免感冒或其他感染性疾病的发生。一旦发热,最好用物理方法降温,如用酒精、冰水擦身或用冰枕等。非用药不可时,应选用无致畸作用的药物。

凡早孕期洗热水浴的孕妇,或有其他原因发热者,均应去妇产科优生咨询门诊进行检查,必要时做产前诊断性检查,以期及早发现有无胎儿异常情况。若发现胎儿有严重畸形,应早期中止妊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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